【審計報告】13殭屍車遭棄政府車場無人理最長11年 泊車費少收340萬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4/17 12:37

最後更新: 2019/04/17 15:27

分享:

分享:

葵芳停車場天台在2013年10月完成工程後封閉,自此天台75個泊車位便再無對外開放,審計署認為情況不理想。(曾耀輝攝)

審計署今(17日)公布第七十二號報告書,其中審查了政府規劃、提供和管理公眾泊車位工作,發現葵芳停車場的天台泊位停止開放多年;又有13部棄車擺放於車場最長達11年,令政府少收泊車費達340萬元。署方認為不理想,促政府改善。

審計署稱,2006年12月至去年底,領牌車輛(私家車、商用車輛和電單車)總數由51.5萬輛增至74.4萬輛,增幅有44.4%;然而泊車位總數僅由67.8萬個增至75.7萬個,增幅僅11.6%,導致整體泊車位與車輛數目比例由1.32降至1.02。署方指,私家車泊車位比例不斷下降,泊位短缺問題值得關注。

政府停車場泊位 繁忙時段使用率逾9成

審計署又發現,政府11個多層停車場的泊位,在每日繁忙時段內的平均使用率介乎89%至95%不等,當中葵芳停車場使用率是90%,然而該車場的天台在2013年10月完成工程後封閉,自此天台75個泊車位便再無對外開放。審計署認為,葵芳區泊位需求極高,但天台泊位長期封閉,情況不理想。

葵芳停車場天台在2013年10月完成工程後封閉,自此天台75個泊車位便再無對外開放,審計署認為情況不理想。(曾耀輝攝)

13部無牌車輛遭棄停車場 審計料政府少收泊車費340萬元

另外截至去年底,5個政府多層停車場中有13部棄置車輛,牌照已過期或無牌,包括9輛私家車及4輛電單車;當中10輛遭棄置逾1年至11年不等。然而署方去年底實地視察後,發現棄車全未被移走;署方估計,該13輛車長期佔用泊位,令政府少收泊車費共340萬元,認為運輸署就移走棄置車輛而採取的跟進行動有不足之處。運輸署今年1月回覆稱,其中6部車輛已被移走予警方處置。

署方建議運輸署,應密切監察私家車泊位比例;重置停車場時需嚴加審視泊位需求;改善私人發展項目規劃和提供公眾泊位;檢討泊車費要考慮一籃子因素;檢討路邊咪錶泊位的收費安排;以及盡快有效運用葵芳停車場的75個天台泊車位和為移走棄置車輛研究可行方法等。政府整體同意審計署的建議。